首页 > 振兴吉林 > 全民创业 > 报刊集萃
吉林省公安厅推出促进和服务民营经济腾飞20条措施
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.jl.gov.cn 2007-03-26 14:35 来源: 字体显示:

  为深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腾飞的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,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,省公安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,本着树立“发展是第一要务”、“非禁即入”和“服务是本质要求”的理念,从自觉地服从服务于民营经济发展大局出发,制定了《吉林省公安机关促进和服务民营经济腾飞的20条措施》,努力为民营经济腾飞创造良好环境,提供优质高效服务。一是强化打击,为民营经济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。严厉打击侵害和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犯罪活动,特别是侵害、滋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黑恶势力犯罪、经济犯罪,以更坚决的态度、更有力的措施保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二是积极主动为民营经济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。认真贯彻“非禁即入”的政策,落实“能放则放”的要求,在消防、交通、治安、户籍、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方面,多设“路标”,少设“路障”,进一步简化程序、缩短时限,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,为民营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最大便利。民营企业不受所有制限制可建立集体户口,人员可异地办理身份证件;有紧急商务活动的,可缩短办证时限,办理1年多次赴港澳商务签注;向民营企业派出交通民警联络员实行上门服务,开辟民营企业交通运输“绿色通道”;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;取消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,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收费等。三是坚持从严治警,加强对民警的纪律作风教育,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自觉性。对于妨碍民营经济发展、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,依法依纪严肃查处。重点整治冷、硬、横、推现象,以及对民营企业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、乱扣押、乱查封和各种形式的吃拿卡要等问题。

 

相关链接
 
 
[打 印]  [关闭窗口]   [纠错]
责任编辑: 子敏 附  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