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次事关长远的战略决策;
这是一项夯实基础的重要举措。
为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,培养一批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,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后继有人,中央决定从2008年起,连续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。
根据中央统一部署,结合我省工作实际,省委组织部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事厅和各高校密切配合,按照“选得准、用得上、留得住”的目标要求,扎实推进选聘工作。
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
为真正形成来自农村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,我省将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按选调生对待,组织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,将选聘工作与考试录用公务员同步安排部署,把选聘程序细化分解为16个环节,扎实开展稳步推进。
——宣传动员。各高校充分利用校园网、板报、广播站等形式广泛宣传,确保每一名应届毕业生都了解选聘信息,明确政策条件。为进一步扩大受众面,省委组织部在省内各新闻媒体及吉林人才网、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等互联网站发布选聘公告。经过广泛发动,全省今年共有2816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。
——资格审查。各高校党委对本校应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,省人才中心党委对往届毕业生和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;在此基础上,省委组织部对每一名应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。据统计,在报名应聘的大学生中,1611人通过了资格初审;1095人通过了资格复查。
——择优选聘。在笔试环节,将考试等级确定为甲级,科目设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、《综合知识》和《申论》;在面试环节,通过结构化面试方法,全面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、人际交往、应变、行为举止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;在体检环节,严格按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操作执行。
——全程公示。我省充分利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,对每个环节、每名考生广泛进行公示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努力实现“阳光选聘”。
通过层层推荐选拔和公务员考试、体检、公示,最终有126名高校毕业生脱颖而出,成为我省选聘的第一批大学生“村官”。我省的做法,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,中组部先后2次刊发我省的选聘工作经验。
基层欢迎,农民满意
为切实发挥大学生“村官”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,省委组织部于8月下旬举办了岗前培训班,采取专题辅导、观看电教片、实地参观考察、交流经验体会等方式,讲解“三农”工作的方针政策,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,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,帮助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掌握与农民打交道、做群众工作的本领,以尽快适应农村工作。
各地纷纷开展驻村式教育培训,通过“一对一”带、手把手教的办法,帮助大学生增强到村任职的信心,使他们明确自己下村以后干什么、怎样干。
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,使大学生“村官”任职后,都能够先当“村民”后当“村官”,从农村最需要的点滴事情办起,从农民最欢迎的具体工作做起,充分运用自己的知识优势和所学专长,服务农村、致富农民,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。
扎根农村,安心基层
在岗位安排上,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的,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;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,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;是共青团员的,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、副书记。此外,还安排他们兼任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管理员。为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安心基层扎根农村,我省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间,每人每年发放1.3万元工作补贴;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的,增发生活补助费,每年每人0.5万元。
为切实加强跟踪培养,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(选调生)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、政策待遇、教育培养和考核管理方面的要求,着力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。
为给大学生“村官”搭建一个沟通思想、交流工作的有效平台,省委组织部依托《吉林基层党的建设》工作简报,开设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(选调生)专刊》,及时通报选聘工作情况,全面反映到村任职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