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“不劳动,不得食”是中华千年文化的优秀传承,对社会风气和环境建设具有极大的基础作用。然而现在城市职业乞丐现象众多,行乞方式恶劣,严重影响了城市风貌,更导致社会安全、人民生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。需要加大力度严格管制,清理社会环境。
目前职业乞丐主要有以下表现:1、成人或儿童交通路口拦截车辆;2、儿童拦路强行乞讨;3、成年人残害儿童或自残身体行乞;4、儿童以卖花、下跪等方式强行乞讨;5、老人和残疾人蹲点行乞;6、妇女抱婴儿行乞;7、少年装学生写假求助信;8、名为乞讨实为抢劫等许多方式。
这些现象背后,导致严重的社会和法律问题,如:
1、拐卖、残害妇女儿童并暗中操纵行乞;2、交通隐患;3、严重危害相关儿童的身心成长;4、影响正常社会生活,造成人们不良情绪;5、滋生更多低素质人群犯罪环境,增加社会动荡;6、造成社会不良形象。
从构成原因上看,乞丐群体中许多都不是真的无产者,绝大多数都在南方具有自己的住宅和财产,而把乞讨当作了一种职业。社会上甚至传出“北上三年,胜过种田”、“吃喝不愁、回家盖楼”等口号及老年人职业乞讨供孩子上研究生、乞丐白天乞讨晚上出入高档消费场所、乞丐嫌给钱少骂人及不要食物等奇怪现象发生。而真正的乞丐比例很小,也被这些职业乞丐抢夺了生存空间。
目前,社会上没有太多的应对方法,主要以零散收容遣送为主,救助方向模糊,也缺少专门的机构专项治理此社会现象,相关法律法规缺少执行力度。事实表明,这些职业乞丐每年都不劳而获地带走了巨大的财富,留下无数的社会隐患和问题,到了不治不可的地步。在此建议通过严格手段管制相关人员:
1、本着“尊重人权、集中严管、自力更生、长远发展”的原则,制定相宜的、符合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的严格地方法规,充分研讨法理,纳入法律轨道解决此问题,有法可依才能行之有效。
2、分别针对不同的职业乞丐和相关人员,制定不同策略,分而制之,不要一概粗略处置。此处认为可以分为成年男子、青少年、儿童、母婴、老年人、残障人六大部分,分别进行处置。
3、政府拨专款,设专人,听取社会学学者建议和方案,集中治理。收容过程中加大力度。彻底整治。对于相关处置,此处建议除了母婴类外,其他人根据是否有劳动能力和技术,集中以月或季度为阶段的劳动自立及培训;儿童和青少年集中学习辅导,引导其走向正确的道路。对于乞丐群体中的头目和组织者、残害儿童、妇女者严格追索其法律责任并给予严惩,公布社会以儆效尤。 4、和相关外地政府和部门乃至交通部门广泛沟通,争取从源头上截流。严重情况下可以派专人跟踪到发源地,采集一手信息,直接向当地政府提出政府间经济索赔并上报国务院。 |